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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刘局长老话再提 李云帆旧案重拾 (1/5)

第1章刘局长老话再提李云帆旧案重拾

一九七三年的元旦之后,李云帆被提拔为县公安局副局长,同时负责刑侦队的工作。刘局长的意思非常明显,等李云帆熟悉了局里面的工作之后,他就准备把局里面的工作交给李云帆,至于刑侦队的工作,刘局长和郑峰、李云帆经过商量后决定,由陈皓担任刑侦队的队长,同时为陈皓配备了一个得力的助手,他就是卞一鸣。

大家是否还记得我们在上一部作品《马家集惊魂》中曾经提到过:刘局长希望郑峰和李云帆在破获马家集“8.18”无头案之后把精力转移到山城县几桩历史遗案上去。

刘局长出院之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敦促李云帆把这几桩历史遗案翻出来看看。郑峰也有此意,这些案子虽然是郑峰接手刑侦队之前的事情,但这几笔老账毕竟是记在刑侦队头上的,何况,他现在已经是地区公安局的第一把手,在时间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这些历史遗案还是要过问一下的,有疑案,就说明有恶鬼,鬼在人间,钟馗自然不能心安理得,高枕而卧。

郑峰已经有言在先:等他腾出空来,一定参加到这几个历史遗案的侦破工作中来。

这些历史遗案一共有四宗,一九七三年一月三日晚,李云帆把大家召集在一起,让大家先看一看材料,然后议一议案情,最后,大家把目光聚焦在同一个案子上,这个案子就是“11.27”纵火案。

李云帆、李子荣和王萍曾经参加过这个案子,当时,王萍刚刚分到刑侦队,所以这三个人对此案的印象比较深刻。

拂去档案袋上的灰尘,几个字赫然醒目地呈现在同志们眼前:“11.27”案——下面有一个括号,括号里面是案发年代:1963年。

卞一鸣从档案袋里抽出卷宗,所有的材料都呈现出黄褐色,边角已经卷起来,翻开来一看,字已经不那么清晰了。

材料分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报案记录。第二份是现场勘察记录。第三份是验尸报告。第四份是调查走访的谈话记录。第五份是现场提取物登记。第六份是结论和意见。

现在,让我们来介绍一下这六份材料:先来介绍第六份材料,在结论和意见栏内是:“无”,在“无”的后面有一个括号,括号里面有一个大大的问号,问号已经超出了括号。

第五份表格上是空白,这也就是说,在案发现场没有提取到任何物证——在案发现场没有找到一点纵火的痕迹。

从第五份和第六份材料来看,“11.27”纵火案不是一般的案子,虽然我们还没有谈到案情,但多少能感觉到这个案子非同寻常。一个问号就已经涵盖了一切。

下面我们就借助于另外四份材料来了解一下“11.27”纵火案的案情。

第一份材料:报案人姓名:章国林,年龄:三十五;性别:男;家庭住址:王营公社文俊大队杨柳村生产队;职业:生产队会计。

报案时间:1963年11月27日17时35分。

报案人案情陈述:十一月二十七日下午三点半钟左右,正是上工的时候,乡亲们都在柳家口收割高粱,有人突然看到梨花坞方向冒起了浓烟,大家丢下手中的活,奔向梨花坞,半道上遇见了三叔公,他跌跌撞撞地跑过来跟我们说,章老大家的屋子着火了——章老大就是我堂哥,我就让二胖子去喊我大哥,我大哥正在街上加工稻米,其他人到梨花坞去救火。等我们赶到梨花坞的时候,已经有二十几个人在救火,他们是刘家洼的人,是在我们前几分钟赶到的,火是被浇灭了,但我大哥的儿子小满圆被活活烧死了,小家伙刚满两周岁。

报案缘由一栏写着:怀疑有人纵火。

下面是受理人和报案人的对话:问:“你堂哥叫什么名字?”

答:“叫章国森。”

“年龄?”

“四十五岁。”

“小孩姓名?”

“章满圆。”

“小孩一个人在家里吗?”

“我大哥把小孩一个人锁在家里——在东厢房里面。”

“为什么要把小孩一个人锁在家里呢?”

“我大哥出门的时候,小孩正在睡觉,到街上加工稻米要不了一个钟头,所以就把小孩锁在家里了。”

“孩子的母亲呢?”

“我堂嫂回娘家去了,因为孩子生病发烧,所以没有带走。”

“章国森家还有其他人吗?”

“有三个女娃,都上学去了,我大爷和大妈到堂妹家去了。”

“什么时候走的?”

“昨天吃过午饭以后走的。”

“孩子的母亲是什么时候走的?”

“昨天吃过早饭后走的。”

“人回来了吗?”

“我们派人去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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