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霄的确不错,林风把玩着手上古朴的一个剑鞘,里面是一把赤色的一米左右的剑,不过护手不是自己喜欢的元宝的样子,是扁的梯形,不过够锋利,选的最锋利的剑了,来路不用说了,林风还顺了二把匕首一把鱼肠,也就是荆轲刺秦王那把,用来削肉,还有一把纯钧用来切水果,至于始皇的佩剑自然经常带在身边的太阿剑,林风不喜欢那样子,锋利度也不如赤霄也就没有拿了,否则才不管,该顺的还是顺。
咸阳,赵高着急忙慌的跑来对始皇说,赤霄,等三个名器不见了。始皇眼皮子跳跳,嘴角抽了几抽,对男人来说收藏这些名器可是一大爱好,自然知道是什么事,本来始皇是想告之赵高这三器给自己送人了,想起林风的话,就想考验下赵高。过了这么久赵高才发现,看样不是他表现的对自己的事很上心。始皇装作大怒,叫赵高严查,查不出来自己看着办,赵高自然一口答应。结果可知自然是查不出,自然找了几个背锅的。又牵扯到扶苏一派,始皇表面上同意赵高的处理方事,心里怀疑的种子种下了。现在一切是统一计划为先,小本本上先记上。
林风不知道这几个宝剑在始皇心中的地位,以为与其他藏品一样,只是爱好收集而已。知道也无所谓,过来咬他啊。
语言不同是一大难题,遇到一些部落,只能指手划脚,沟通相当不方便,那些部落对光头的林风并没什么诧异的表现,不过都想过来抓他,因为光头在匈奴代表是单于的人,死忠之类,或一些死刑,或要被杀头的战场战俘。
对这些林风自然不客气,来一个噶一个,来一双噶一双,来一队噶一队,然后威名就打出来了,“光头杀神”名号,慢慢的传播。
到这里林风吃了几顿牛羊肉觉得翻来覆去就那几种做法,也就不吃了。帐篷也住不习惯,遇到部落都闭嗅觉味道太冲了。不过草原是真的大,草是真的肥美,天空是真的蓝,晚上夜空也是真的美,再唱上一些草原歌曲,比如腾格尔的“天堂”,再拉上马头琴,真是天上的生活。当然普通人不习惯的一天最多美上几小时,同样的热,同样的多蚊,洗澡,睡觉,没一个让人感觉方便的。
再热的天,再冷的天林风都如同在秋高气爽的时侯,身体的感觉就是这样,不会出汗,也感不到很热,很冷。名副其实的天堂。当然比不上中原,这里的女人都很粗矿不管是相子还是声音,反正这么久没见到能打七十分的,除了一些小孩,大多数小孩也是肤色,体格不符合林风的审美,反而大自然中的动物,植物让林风沉浸其中,很多后世见不到的植物,少见的动物都是成群,特别是野马群那是相当的壮观与好看,好的马那的确是赏心悦目。那毛色阳光下流光溢彩真的如光线在流动,那发达的肌肉。那雄广的嘶鸣。真正体会大地震颤,万马奔腾。
林风并不想搞一个,一来自己跑起来的速度不差,二来不想让它失去自由,三来照料一个好马很麻烦。虽然有其他人会捕捉,不过眼不见心不烦,还有自己见到也会管上一管。
林风发现自己学语言也很快,很快草原通用语学会了,解决了交流的问题。还有一些小部落主动依附过来,让自己在沟通方面更加方便,草原比中原更适合自己,这里没有法,一切都是看实力。
对于依附自己的部落,林风明确表示自己不会照顾他们,他们有麻烦自己帮不帮他们完全看自己的心情。他们也同意了,反正林风到哪里他们就跟到哪里,林风也随他们,有了他们也方便一些,比如打听消息,收集一些材料。
就这样一路向天山,因为自己的装备,总是为林风带来麻烦,看林风的小体格,拿着名剑,带着好的弓箭。在刚看到林风的部落眼中就是妥妥的肥羊,虽然光头杀神名号很响,不过人总是这样,不吃过亏就长不了教训。
可以说一路走一路杀,“光头杀神”被林风自己改为“地狱修罗”。
反正是一路没消停,因为林风反杀一般杀到这些人退了就不追了没有灭口,导致很多寻仇的,为人报仇的,暗杀的。结果名器赤霄都豁口了。当然追随自己的部落也越来越多,后来成了上规模的部落,一旦有人过来报复,这些部落会主动顶上,反正战利品林风也不要,这些部落积极性也很高,有的会主动攻击其他部落,至于结果林风也不管,输了自找的,赢了自然就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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