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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路上 (1/1)

始皇干嘛林风不管,自己现在有钱有闲又有时间,可以好好的浪一浪,不过自从出了咸阳地段,路上所见如果是一般穿越人士没金手指,普通的现代人,那肯定会后悔来到这公元前的大秦,热浪滚滚,所谓的官道就是后世那种泥土路到时有点宽,遇到风那就是灰尘漫漫,路上人车马行人也是越来越少,一方面分流向各处,一方面大多向东,向南,向北的很少,向北的多是运一些吃的,毕竟多是边境,对粮食需求很大。荫凉到是很多,路边都是丛林,不过一般人呆不了多久就会被蚊虫咬的受不了,林风到是不怕,这些根本咬不动他的皮肤不过吵的很烦,不时的在眼前飞舞,林风燥的不行,“滚滚滚”,边叫边挥舞手,估计变异的身体,发出的声音的声波有灭蚊功能,纷纷往下掉。至于其他歇息的,这些人腰间都挂有驱蚊的袋子,这些人多是商人。看到林风的举动只是笑笑,有的说了几句话,林风摆摆手,回了话“俺听不懂”,其他人自然也听不懂他的话,明白语言不通,也就不交流了。林风带了假发,装扮也是个商人,买了驮马把那些东西全挂在马的2边,也买了一些干粮挂在最外边遮盖住那些武器钱财。至于驮马吃的,有时在路边解决,有时上驿站有专门喂马的。

夏天古代除了路状不好,有蚊虫,还有带水的器具,普通人多是皮水囊,天热很容易有很大的味道,喝起来息然口感很差,至于上厕所更是受罪。又热,又有蚊虫,擦屁股就只能树叶啥的,找不到就石头,树枝,秋天古代相对好点,冬天北方也是受罪,除非家有炕,不过肯定要外出干事,才能填肚子,普通人的衣着根本不能避寒,也不可能吃好,所以穿越众除非穿到有钱有权的人家,还得提防家道不要败落,也就是世家保险点,普通的还是不要穿越吧,后事就是当流浪汉也比在古代当普通人好。当然身有金手指,异能的另说。

林风就是很滋润,很感谢老天给自己一个非人的身体,还免除了要填饱肚子的缺陷,有人要说没有口腹之欲,那还有啥意思,民以食为天。这得看在什么时侯,在古代不需要吃那就真的可以修仙了,林风也不太想修仙还是喜欢有人气的地方,没肚子的需要,自己的五觉还是正常甚至更敏感。更能体会食的味道,当然这时侯的食,要是拿这时代的烹饪手法还是算了吧,要不是食物本身的原生态产生的一些美味,普通人还不如饱一餐饿二餐。林风自然要按自己的吃法,不过在跟大部队赶路还是表现的像普通人。不过他的水壶却是纯金,纯银的,外面套上皮囊,喝的也是烧开的水,至于商人,这年代的行商多是有背景或上规模的商人,特别是长途行商更是底蕴很多,要不撑不起消耗。他们都有自带的烧水工具,或者上驿站补充,这些人都知道烧水的好处。普通人,小商人赶路多喝生水,毕竟烧水很麻烦,还要带柴,现搞又废时间。

待的越久,越觉得普通穿越人士在古代生存的艰难。真的是为了生存而生存。没有手段根本不太容易活下去。

林风是黑户,不过有钱好办事,找了个好说话的商队管事,凭直觉觉得这人靠谱,不会觊觎自己的财货,林风的行李蛮不住这些有眼力的人。林风比划加上自己写了个竹简带在身上,上写自己是个哑巴家庭小有资材想北上参军,自己是偷跑出来的,路引啥的被看的紧没带。商队管事就默许自己跟在后面。后来知道这商队是寡妇清的,看样自己的眼光直觉还是不错,寡妇清可是始皇的赞助商。就这样很轻松的过城。到达九原郡,在这里分别。然后把驮马卖给商队,到了草原就得搞战马,驮马不适合在草原持久的驰骋。至于出城,在夜里找一个巡逻的间隙用飞爪抛上城,然后跳下去。飞爪自然也是从始皇那摸来的。材料是刚刚的。

出了城十来里,林风真想长啸,自己这真是“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不过为了一开始就引起人注意,自己还是先低调,现在的目标是打造自己的兵器,这一路通过与商队的交流,这些人提供一个消息,听说天山有个天残老人,能打造神兵,不过很难找,经常外出,据说是欧冶子,与干将莫邪的传人。让他打造兵器要经过测试。听说赤霄就是他打造的是李牧的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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