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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遭遇抢劫:陆战锋徒手制服歹徒 (2/3)

流血了!都怪我!要不是我非要卖那么晚……”

陆战锋的身体僵了一下,随即轻轻拍着她的背,动作有些笨拙,却带着小心翼翼的温柔:“没事,小伤。以前在部队比这严重的伤多了去了。”他顿了顿,声音放得很软,“别哭了,再哭就成小花猫了。”

沈星晚哭得更凶了,眼泪浸湿了他的衬衫,心里又悔又怕。刚才那把菜刀劈过来的时候,她真以为要失去他了。这个总是沉默寡言,却把她护在身后的男人,不知不觉中已经成了她的天,她不能失去这颗星。

“好了好了,”陆战锋无奈地叹了口气,笨拙地用没受伤的手给她擦眼泪,指尖的粗粝蹭得她脸颊发痒,“你看,钱还在呢。”他指了指掉在地上的蓝布包,幸好刚才打斗时没被抢走。

沈星晚这才想起钱的事,赶紧松开他去捡包。布包的带子断了,她打开一看,钱票都还在,只是几张毛票散了出来。她把钱重新包好,抬头看见陆战锋正用牙齿咬开急救包的包装——那是他随身带的,里面有纱布和碘酒。

“我来!”沈星晚抢过急救包,小心翼翼地解开他的袖口。伤口比她想象的深,边缘还沾着泥土,应该是被菜刀划到的。她用干净的纱布蘸着碘酒,轻轻往伤口上涂,手却抖得厉害,好几次都差点碰到旁边的皮肉。

“轻点……”陆战锋倒抽一口冷气,额角的汗更多了。

“对不起对不起!”沈星晚吓得赶紧放轻动作,眼泪又不争气地往下掉,“都怪我,要不是我非要做什么荧光饰品……”

“不怪你。”陆战锋抓住她的手,掌心的温度烫得她心头发颤,“是我没保护好你。以后晚上不卖那么晚了,我送你。”

沈星晚点点头,把纱布缠在他胳膊上,系了个漂亮的蝴蝶结——这是她做发饰练出来的手艺。月光下,白色的纱布格外显眼,和他小麦色的皮肤形成鲜明的对比。

“能走吗?”陆战锋扶起自行车,车轮还是歪的,刚才急刹车时撞在了石头上。

“我推着吧。”沈星晚抢过车把,她知道他胳膊疼,不能用力。陆战锋没争,只是默默走在她身边,两人的影子被月光拉得很长,紧紧依偎在一起。

快到村口时,碰到了赶车回来的王大爷。看到他们这副模样,王大爷吓了一跳:“咋了这是?遇着抢匪了?”

沈星晚把事情说了一遍,王大爷听得直拍大腿:“这群天杀的!战锋你没事吧?走,我送你们去公社卫生院!”

“不用了大爷,”陆战锋摆摆手,“小伤,回去上点药就行。您帮我去大队说一声,让他们加强巡逻。”

王大爷连连点头,看着他们的背影,忍不住叹了口气:“真是对苦命的好孩子……”

回到家,沈星晚把陆战锋按在椅子上,又烧了盆热水,小心翼翼地给他清洗伤口,重新包扎。灯光下,他胳膊上的旧疤痕纵横交错,新伤叠在旧伤上,看得她心头发紧。

“这是在哪儿伤的?”她轻轻碰了碰一道长长的疤痕,从手肘一直延伸到手腕。

“边境冲突时,被弹片划的。”陆战锋的声音很平静,像是在说别人的事,“当时没觉得疼,后来才发现肉都翻出来了。”

沈星晚的眼泪又掉了下来,滴在他的胳膊上,烫得他瑟缩了一下。“以后不许再这么拼命了。”她哽咽着说,“钱没了可以再挣,命没了就什么都没了。”

陆战锋看着她泛红的眼眶,像只受了委屈的小兔子,心里忽然软得一塌糊涂。他伸手把她拉进怀里,紧紧抱住,下巴抵在她发顶:“好,不拼命了。但我得保护你啊,你是我媳妇。”

“媳妇”两个字像颗小石子,在沈星晚心里漾开圈圈涟漪。她把脸埋在他胸口,听着他沉稳的心跳,刚才的恐惧渐渐散去,只剩下满满的安心。这个男人,用他的伤疤和臂膀,给了她一个最安稳的家。

第二天一早,大队书记就带着民兵来了,听说昨晚的事后,气得直骂娘,当即拍板要在各村路口设岗,还让民兵带着枪巡逻。沈星晚的荧光饰品在村里也传开了,大家都夸她脑子活,更佩服陆战锋英勇,说他不愧是立过功的军人。

陆战锋去武装部请假养伤时,张干事看着他胳膊上的绷带,啧啧称奇:“你小子可以啊,一个打三个?当年在部队就属你能打,现在还这么厉害!”

陆战锋只是笑了笑,心里却在想沈星晚给她包扎时认真的样子,嘴角忍不住往上扬。

沈星晚没再去夜市摆摊,就在家做饰品,村里的姑娘们都来找她订,说要戴去县城赶集。她一边做活,一边给陆战锋熬鸡汤,浓浓的香味飘满了整个院子。

陆战锋坐在院子里的小马扎上,看着她在灶台前忙碌的背影,阳光透过窗棂洒在她身上,给她镀上了一层金边。他忽然觉得,这场始于协议的婚姻,早已在一次次的考验中,变成了他最想要的样子。

傍晚的时候,沈星晚把一碗热腾腾的鸡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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