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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陆先生请自重! (1/2)

早在1887年,

港府便颁布《三合会及其他秘密会社条例》,

宣布三合会及其它为非法目的成立的团体为非法社团。

在1911年,

其又参照海峡殖民地法律,

设立强制注册制度,

规定任何社团未经注册及未获得豁免的,

都会被视为非法社团,

参与非法社团的可处罚款及监禁之刑罚。其后基本每隔几年都会增加针对三合会的条例,

其实无论条例怎么改,

其核心点就是社团不得参与政治,

如果发现,

立马驱逐!

比如说新记、号码帮第一代龙头都是因为该条例被宣布永久驱逐离港!

不过只要能守住这根红线,

港府对三合会的态度就比较暧昧了,

最明显的是50年代的港督葛量洪,

这位老兄就厉害了,

身为港督,

太平山顶的主人,

港府的最高首脑,

他竟然直接下场跟探长们一起捞钱…

你说说,

这都什么事?

最有意思的是去年!

1992年,

抽风一样的立法局开始大幅度修订社团条例,

其作出的主要改变有以下几点:废除一切注册要求,

新成立社团只需于14天内单方面通知社团事务主任。未有通知不会使新成立社团自动成为非法社团。禁止社团的权力转移至保安司,

改用符合人权法案的标准,

仅限于保护港岛的安全等目的,

并设立上诉机制。将社团必须向政府提供的资料减到最少。社团登记官改称社团事务主任。

看看,

看看!

港府竟然直接简化了注册社团的一应条件,

这等于在变相鼓励民间成立社团,

还有5年就要回归,

结果它在这当儿来这么一手!

你品,

你细品!

马学仁给自己的定位是古惑大状,

当然了,

也不排除在闲暇的时候会给有钱人服务,

他非常了解法例,

并因此而清楚港府对于社团的态度,

所以他根本不虚庞玲说的这些,

闻言便笑着伸下手,

“Madam,我是陆文东先生的私人律师,这边聊两句。”

庞玲不自觉看下车门紧闭的车子,

这是保姆车,

隐私做的非常好,

如果对方不拉开窗帘的话,

自己根本看不到这个绝情绝义的男人,

她跟着马学仁走去一边。

马学仁笑下,

“Madam,你没有第一时间向我出示拘捕令,也就是说你本次行动未经授权,是违法的。”

“第二,陆文东先生现在是苏里南的领事,享有外交保护权。”

“你想找他问话?”

“行!向你上司申请通过以后再说。”

庞玲根本不知道苏里南在什么犄角疙瘩,

不过她知道虽然律师讲话很鬼马,

却绝对不会拿这种可以查到的东西晃点自己。

他说陆文东是领事,

那陆文东必然就是领事!

外交无小事,

江叔怎么可能会为此给自己打报告?

“大状。”

庞玲既然来了,

那就肯定要见到陆文东,

她咬下牙,

“这样,我以私人身份跟陆先生聊两句,总没问题?”

马学仁沉吟,

这些家伙势在必得,

而且又是前大嫂,

看来不让她们看到大哥是不行了,

“快一点。”

马学仁走去一边敲敲车身,

车门徐徐打开,

庞玲一眼就看到了那个让她刻骨铭心的男人!

她鼻孔发酸,

真恨不得马上大声质问这个混蛋。

“陆先生。”

庞玲冷冰冰道,

“回来一趟这么破费?”

“花这么多钱买个领事,给自己找护身符?”

“我看它未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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