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揣着吏部任命文书离开周府之后,常封便是大明军事重镇大同总兵了。
但是吧,自己现在几乎是光杆司令孤家寡人一个。
大同是边关非常重要的几座要塞之一,长城以北的草原民族每年都会南下劫掠大明边境。
以前是蒙古部落,现在则是起源于辽东的女真部落。
能在这种地方待得住的,不仅自己要能打,朝中还得有人支持,保证不会背后捅刀子。
朝中现在好说,周延儒是次辅,他得了三十多万两银子,总得为自己说几句好话。
最要紧的是在军中能够立得住,手下必须得有几员能征善战的大将和忠于自己的几千亲兵。
对此常封早有计划,他揣着银票跑了一趟兵部和都督府,便得到了五千人马。
只不过这五千人马,稍微次了点儿。
几个月前皇太极兵临城下,明军为保卫京城损失不少,现在很多都是刚补充的新兵。
但是常封并不介意,这五千人只是充当牌面而已,从北京去大同上任又不需要作战。
只要到了大同,后面的事情有的是法子。
城外的校场,常封看着形容枯槁满脸菜色的五千士兵,心中不由得一阵长叹。
“守卫京城的士兵尚且如此,其他地方就别说了。”
这些士兵太差劲了,形成战斗力恐怕得花费一些时间精力才行。
他走上高台,面对五千张看向自己的脸,心里顿时有一种责任感油然而生。
这些人以后就跟着我混了,他们将为了保护百姓冲锋陷阵流血甚至丧命。
自己有责任让他们过上一个不错的生活。
“将士们,本官是新任大同总兵常封!”
“你们从此刻起就是本官的亲军卫队,将会跟随本官一同前往大同。”
听完常封的话,士兵们开始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不久前他们就知道了自己要去大同,但此刻心中还是难免忧虑。
这些士兵都是来源于北京附近,大同虽然算不上特别遥远,可距离京城也有近千里,此一去家里便难以照料了。
常封明白他们心中所想,回头挥了挥手,随后就有一队人陆续抬了很多箱子摆在台前。
他等待的那三天没有闲着,从现代通过石屋倒腾了很多商品过来。
这些东西在现代不值什么钱,到了大明可都是稀罕玩意儿,随便就能卖几百上千两。
为了快速搞到银子,他直接做起了批发,把东西全都兑给了城中的大商铺,几天时间便赚了十余万两银子。
“打开!”
常封高声一喝,旋即,箱子一一被打开,从里面反射出刺眼的银光来。
五千人都惊呆了,痴痴地看着台前。
虽然这时候美洲白银已大量流入明朝,但购买力依然在线。
现在士兵的饷银每年是十几两,不过却常年拖欠,很少按时足量发放。
要不后世怎么会流传“明军不满饷,满饷不可敌”呢,明朝灭亡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朝廷对士兵太差。
“众位将士,本官不会亏待手下人的!”
“只要愿意追随本官去大同的,每人现在可以从这里领到三十两银子,权当是本官给你们的安家费。”
“另外,本官保证,你们每年可以领到现银军饷三十两,绝不拖欠!”
“并且,有功者封赏,阵亡者抚恤,全都少不了!”
常封说完,整个校场上全都是难以置信的表情。
“那什么...大人,您说的是真的吗?”
“莫不是骗我们的吧?”
前排有两个士兵忍不住,壮着胆子质疑道。
常封低头扫了他们两个一眼,表情严肃起来。
“如果是真的,你们愿意吗?”
二人扭头对视了几眼,点了几下头道:“我们愿意!”
常封冲左右使了个眼色,立刻有人从箱子里拿出几锭银子,放在了二人手中。
二人拿着银锭相互磕碰了一下,然后又用牙咬了一下,脸上立时大喜。
“嘿嘿,是真的,大人没有骗我们!”
二人手舞足蹈地举着银子冲身后的方阵不断地挥舞。
这下所有人都兴奋了起来。
现在明军待遇那么差,他们还来当兵,无非就是实在没有出路,勉强混碗饭吃罢了。
就这也只能保证自己吃饱,养活全家实在艰难,只在有作战任务时,朝廷才会为了鼓舞士气发些赏银。
“我们愿意誓死效忠追随大人!”
他们没什么文化,无非就是为了吃饱饭养活家人而已,谁能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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