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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恩将仇报 (2/4)

么佛门真气,一来是因为你师父他修为道行还是太过浅薄,二来是因为那位青灵寺方丈百珠大师,出家前的本名叫做鎏鼎,是神龍洲大龙族的顶尖强者,这你晓得的吧,大龙族的一个个生来就拥有最强的肉躯强度,难以被破防再正常不过了。而今夜,在这梦仙屋里,本公子递出千钧剑气,顺利把剑道罡力引入了你的体内,造成了第一剑的得手,破了你素来自信的硬气功,这说明什么?说明你的硬家功夫,练得还不够到位,而我的剑术,却已经到家,矛能破开盾,矛比盾更加坚硬,就只是这样而已,其他的什么都是虚妄!只有修为和实战能力,才是任谁也改变不了的现实!”

凌真一番话,说得任刑哑口无言。

那一大摊肥肉,此时了无生机的颓然软在地上。

满身浴血的任刑声音很低,显得有气而无力,他勉力说道:“姓凌的,你小子厉害,我打不过你也说不过你,认输了。”

凌真简单嗯了一声,笑眯眯道:“刚才我看到你的双手上戴着八个小戒指,然后能从指尖召唤出八缕白色的气机,杀人效率极高,能说说那是什么宝贝吗?”

放弃了生的希望,自行垂死的任刑已经什么都无有所谓,坦然笑道:“那是我的宝贝,叫做剔骨剥筋戒,是我这些年游荡江湖,得来的一样好东西,此物戴在手指上面,可以随意摧出白鱼八条,取人性命不过弹指之间……”

凌真颇为赞赏的点了点头,“剔骨剥筋,好名字,这名字一听就很是霸气,有点水准,和我的起名功力能比上一比了。”

凌真弯下腰,从地上把八枚精致的小戒指,从任刑那一对断掌之上摘取下来,然后堂而皇之的戴在了自己的手上。

用凌真自己先前说过的话,这种占便宜的行为,叫做“摸尸”!

任刑挑着眉头,肃然道:“这小东西异常锋锐,需要花很多功夫才能驾驭得了,否则它可不会听你的话!”

凌真却恍若耳聋。

没有去听任刑这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的话语。

青袍公子哥在自己的双手掌心内,蕴足本命内力。

他要以此手段,炼化此八戒,为自己的本命法宝,为自己所用。

两个字,认主!

或者说是,当场认主。

性命濒临结束的任刑,回光返照,露出了无比震撼的表情。

只因他看到自己当初费了好大的劲儿,方才炼化的宝贝戒指。

居然让凌真只轻轻一炼,就弃暗投明,改认新主了!

凌真先是自言自语了一句:“让我试一试这小东西好不好用。”

然后,青袍年轻人带着甜滋滋的笑意,迈步走到了一边,看到一把较为完整,没有被适才那场大战波及到的普通木椅。

凌真把自己的左右两只手都放在了椅子上面。

霎时间,随着凌真心意,“白鱼”自戒中蹿出,从双手指缝当中滑了出来。

速度快得无法想象。

眨眼间的功夫,那一把木椅被切得稀碎,一地都是新被割裂斩碎而成的木块木屑!

轻轻松松,就掌握了这八枚杀人小戒的使用权。

这便是人间罕见的绝世天才。

任刑这个戒指原先的主人,看得是目瞪口呆,半句话都说不出口。

这八条该死的白鱼,竟是如此便容易叛变了的吗?

凌真盯着两只手上新戴的戒指,神清气爽,笑道:“现在这剔骨剥筋戒归我了,真是蛮好用,比其他的一些杀人法宝,要有用场得多了!”

听得凌真说出此言,已然什么东西都没了的任刑,当真是欲哭无泪,处境无限的悲哀和可怜。

“凌真……”

任刑嘴唇动了动,“给我个痛快的吧。”

凌真转过头,看着在地面瘫坐着的那个惨兮兮的家伙,神色如常。

年轻人所说言语,却到底还是有了些许慈悲之意,“嗯,看你现在这个样子,活着确实是还不如死了,那本公子就赏你去见师父青鸾魔君吧。”

任刑点了点头,缓缓闭上了双目。

叱咤风云多年的金刚雕,此生最后的一句话是——“师父,下辈子弟子还给您老人家端茶送水,伺候你!”

凌真在动手杀人之前,也最后说了一番话:“我此番出门南下,目的地在南海之畔,所为的,就是去讨伐锦绣王朝最后仅剩那一个大型魔道门派白骨剑宗!那宗门作恶多端,且势力不小,论规模的话,和曾经你所在的青鸾教应该大差不差,只不过,那是一个剑修当道的魔教派系,整体剑道杀力肯定是相对更强一筹……”

正说着,毫无征兆,话语戛然而止。

凌真抽出红陌剑,一剑平平抹去!

速度快到令人无从反应的程度,眨眼便又把长剑重新归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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