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不会写诗,英语考不及格……
嫣然看了嘻嘻地笑着,也学她也把脚悬在空中。两个人吃吃地笑着,正在开心,车子突然来了个急刹车,全车的人全部朝前扑去,又朝后仰了一下,两人一齐掉在了地上。
两人狼狈地赶紧从地上爬起来站着。“哎,寻路,悄悄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要不要听?”嫣然突然一本正经地问寻路。
“听,快点说!”寻路猴急猴急的。
嫣然有些羞涩地说:“我有男朋友了。”
“哪个,是哪个?”寻路拉住嫣然的胳膊求她。
“是,是小航。他跟我好了。”
“小航?真的?不是,他上星期不是还在为隔壁的那个西菊弹吉他吗?怎么转变这么快?”寻路不相信。
嫣然红了脸:“那是他为她最后一次谈吉他。他之前跟我说了,要是西菊还是不答应他,他就跟我好。现在他跟我好了。”
“这样啊?你确定他对你是认真的?他到底哪里值得你为他这样?”
“最起码他很诚实,最起码他说话算话。”看来,嫣然很欣赏小航这个不地道的猥琐男。小航是个文弱书生,说话轻声轻气的,很娘气。一场恋情刚刚结束,他就立即反转,投入另一段恋情。这让寻路觉得小航没有操守。但是有钱难买人家嫣然愿意,她寻路还有什么好说的?
同学们都说寻路诗写得很好,寻路也一度想成为汪国真那样的朦胧诗人。寻路变得大方了,她也喜欢和同学们交流了。班上好些同学总喜欢在晚自习的时候,围在寻路的桌子面前,向他请教写诗的方法。寻路凭着看过几篇文学评论的文章,在教室里办起了免费写作培训班:“嗯,写诗嘛,就是要有感而发,就是要有真实的感情经历……”
面对那些满脸崇拜的幼稚学生,寻路在心里却是这样亵渎的:写诗就是码字,选优美的词,有逻辑地码在一起,看上去没毛病就行。至于其间的美啊哲理啊,都是那些傻读者自己想象出来的。
寻路舀报名考英语四级证书了,原因是她还没有任何证明自己的东西呢,学校不好,她得拿出过硬的东西来。听说一些名牌大学的学生英语四级还不一定能过关。寻路要是能考过,那不就等于说明她并不比那些名牌大学的同学差吗?可是,教他们英语的美女老师出国了,接替她工作的是一位乳臭未干的男教师,他是从临近的一所高校请来的。
哇!英语老师好帅,浓眉大眼、鼻子又高又挺,分明是米开朗基罗的“大卫”复活了。那天,复活版大卫穿着红色的运动上衣和深蓝色的运动下装走进来,站在满教室的花痴们面前,他还有些腼腆。
他可比球场上那个混血白多了,而且高出半个头。寻路看着老师,眼珠都舍不得转一下。他就为复活版大卫!她再也不想缺课了。白哥哥怎么办?对了,不是还有周末吗?白哥哥那里暂时不要管。再等等,等等。
英语老师实在太好了!他是首都某师范大学毕业,学历够高,也够帅,寻路还等什么呢?见鬼!他怎么是外校的?跟他搭上关系很难的,要是他住在本校多好,哪天下课约个同学,随便找个问题假装请教,摸到校园教师楼,敲开他的门就搞定了。
每次上完英语课,寻路都是十分郁闷地目送着老师离开。嗯,还是去看看混血男吧。
她百无聊赖地朝操场走去,远远地,她看见篮球场周围围站着厚厚的一圈人。“咦,今天混血男出什么状况了?怎么多了那些人?”她心里犯嘀咕。
她好不容易挤进人群,钻到前排一看,她高兴得差点醉倒在地。原来是复活版大卫,正和混血男他们在篮球场上血拼呢。大家都看出来了,大卫的球技比混血男略胜一筹,因为个子高一些,混血男的每一个投球,都被“大卫”轻易地扣死。
最后,“大卫”绅士地握了握混血男的手,冲大家挥了挥手,微笑着退场,像个大明星。他扶着车龙头,一只大长腿滑着单车的踏板,在自行车轻轻向前滑行的时候,再把另一只大长腿伸直了,从单车后面朝前划出一道优雅的弧线,然后坐上自行车,人和车一起轻飘飘地离开了学校。操场上的女生们看着那道勾魂的风景线,都站在原地惊呆了。而寻路更是恨不得追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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