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跟随父亲的船队过来的。
等他找到一处僻静无人的地方睡下,再醒来时,眼前的天空被一个黄种女孩挡住了。女孩身上一层的肌肉,红润的面庞带着好奇。
真漂亮啊。第一次见到晴,他想。
等他坐起来,只看到一个背影。
第二天,他鬼使神差的又去了同一个地方,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期待什么,但等他看到那精瘦而又健康的背影,他生出了答案。
那女孩没有再躲着他,只是用棕色的瞳孔好奇地看着他。他变戏法似的从背后托出一只草编的兔子,那女孩似乎非常喜欢,拉着他的手一动不动地盯着看,笑着。
之后的好久,他都来这里陪着那印第安斯女孩,起初是教她编兔子,后来是教她说法语,如何使用刀和枪。
“第一次见你是在晴天,我就叫你‘晴’吧“
“好”晴笑了,她觉得这名字起的真好,女孩小麦色的皮肤在太阳底下,像是无声的告白。
他扑倒晴,把晴压到了柔软的草地上,蓝色而澄净的眼睛,热望着晴,情难自禁地吻上那瓣唇。原来晴的唇也是这样软的,他想。
晴也不恼,任由他压着吻着,眼睛亮亮的,也笑着。
他的晴好乖,他不想回到那枯燥无味的生活中了,他想一直就跟晴一起生活,他也去过大种植园,看到那里的黑人奴隶有过怎样的日子,他想晴就一直这样快乐,和自己一样,他感受得到,他想把晴藏起来,藏到没有压迫的地方。
可愿望只能是愿望吧。当他看到晴被铁链缚在木桩边,他慌了,于是他跑去跟父亲求情,而他的父亲只觉得他是心血来潮,便答应缝子,他领走了这个印第安人。
后来的几个月里晴带着他跑遍了整个山野,直到他父亲要回国前,晴已经会说话了,他想偷偷把晴藏起来。
回到国土他开始学习,也开始懂得如何谈生意,如何打交道,晴就被安置在旁边的储物室里,每天,他都教晴看书,指着一个词说对了,他就会用手抚摸着晴的后颈,亲吻她,晴仍是笑得那样乖巧。
情难自禁,情难自禁,他将晴轻轻放在床上,呼吸逐渐被心绪打乱,他褪下衣物,两人肌肤紧密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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