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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 (1/1)

第二天的清晨,我等在了那个小区的公园。或许是我来的太早了些,连晨练的大爷都没来几个。今天的天气很好,树丛被阳光打出沟壑,边上的树叶噙着的露珠也快干了。

当露珠干尽的时候,我捕捉到了一阵脚步声。那只快乐的金毛终于出现在我的视野里。他叫“蛋挞”,曾经是我最忠实的朋友,而今早已被卖走。那个牵着狗绳的中年男子正兴高采烈地抛出飞盘,蛋挞也欢脱地奔去,依旧神采奕奕,当他骄傲地衔回飞盘时颇有一副将军的风范。男人满意地摸着蛋挞的头,“做得漂亮!毛毛!”蛋挞也亲昵地嗷呜了一声。我理应不会心痛的。

当他们经过我身边准备离开时,蛋挞回头了,他注视着我,也是注视着我身后的太阳。他似乎感觉到我了,眼神真挚而热烈。他喉咙咕噜着,像以前一样。男人依旧是高兴地牵着他走,蛋挞又回了两次头,又欢快地走向明天了。他们离开的小路洒满阳光,蛋挞留下的背影被勾满了金边。

往常日子的图书馆,总是没有人的。人们汲汲于学业与工作,并不喜欢来这一隅看看闲书。

我像往日一样轻声走进,只是没有再戴着耳机。穿过一架架书柜,我听见多少朋友的诉说和历史的低语,看到灰尘在光柱下飞舞。我走过一本本书,像时光一点点吃掉我,最后一次看这些熟悉的作家的名字,最后一次回忆故事里的苦乐,我也拜访也作别。

想再去那个有阳光的角落坐坐的,抬头却发现有个女孩已然在哪儿伏案了。太阳把窗户的形状映在桌子上,女孩的指尖发亮,她始终注视着那小小的发白的书面。我凑上去想知道是哪本书那么有魔力,却发现她手里攥着我放在书页里的书签。我不应该动容的。自那个页码以后,我便不能再走进那个故事了,但是她可以让我的书签走得更远。阳光沐浴着她的头发,书页温柔着她的目光。等一朵云走过以后,她落泪了,阳光下,滚烫的。

阳光几经辗转终于来到我面前。

我本来恨为什么死后才有阳光,细想来却发现生前每天都有太阳。

我向来是太阳的信徒的。晚风吹走了夕阳,我终是要走了,我要送给太阳一朵烂漫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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