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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生死符 (1/2)

牧仲放轻脚步,小心的躲过后厨出来的人,快速的接近地下室入口的楼梯。

就在他想着怎么威慑6、7个人的时候,从后厨的进来的门被打开了。

牧仲闪身靠墙,然后一个手刀打在正好顺手关门的男子喉间。

没有任何防备的男子直接捂着喉咙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牧仲直接拔出男子后腰的手枪,抓住他的后颈,稍一用力,后者就软瘫在地上。

把人拎起,轻放到墙角的垃圾箱里,关上盖子的牧仲这才拿起手枪检查一下,随即打开打开保险,闪身进门,抬脚下楼。

说起来自己会用手枪,还是当初家里房子拆迁之后,有点飘了的他在一家俱乐部学会的。

当初在俱乐部把所有的枪都完了几遍之后,忽然一天看到一个全新手在教练不注意的情况下直接往枪口看,然后……砰的一声。

从那之后,牧仲就老老实实的找了个工作。

当时的他还没有得到天元戒,心理素质也不是顶好,所以哪天晚上噩梦就没断过。

这也是他主动找工作的原因。

楼下的房间内,四个人正围着一张拼起来的桌子用点钞机点钞。

两个穿着背带裤,白衬衫的壮汉坐在角落喝着咖啡。

桌上还有两把手枪。

牧仲悄无声息的下了楼梯,到了楼梯口,才被一个无意间抬头的背带裤壮汉看到。

“别动!”牧仲的语气很轻,那背带裤壮汉却听得清清楚楚。

这时候,屋里的其他人才发现牧仲。

“我不想杀人,别逼我。”牧仲的眼睛看着那两个举着手,眼睛却一直盯着桌面上的手枪的背带裤壮汉。

靠近两个人的时候,牧仲顺手拿起一边的行李袋扔在堆满了钱的桌上,“装满,我马上走。”

点钞的男子互相看了看,都没敢动手。直到牧仲手里的枪缓缓的调转方向,其中一个人才受不了的拉开旅行袋。

‘砰~’

“啊~”

一声惨叫,让四个人的动作更快了。

牧仲走上前,拿走桌上的手枪,看着手掌掌心不停流血的壮汉,“我说了,你非不听。”

说完,直接一个枪托砸在他的脑门上。

同时,一丝真元进入其脑子,就等着发作那一天。

放过?那是不可能的。

另一个人看到这一幕,有些蠢蠢欲动的眼神瞬间温柔了很多。

不过,他依旧没能逃脱同样的结局。

感知了下丹田剩下的真元,牧仲看了眼两个人,很期待后面的结局。

提上装满的旅行袋,牧仲直接离开了这地下室。

一家高级酒店内。

牧仲此刻已经梳洗完毕,甚至还换了一身衣服。

电视上正播放着午间新闻,上面是记者在街头询问居民对气球人的看法。

从几个人的回答来看,普通人是巴不得多几个像气球人一样的义警。

可想而知,哥谭某些机构的黑是多么的深入人心。

接下来的两天,牧仲一直都在为自己找住的地方。

一间上好的公寓。

整个过程,也让牧仲明白了在哥谭只要有钱,真的是什么事都能商量。

拎包入住当天,牧仲正在客厅的阳台上看着下面城市的夜景,听着警笛声时不时的响起。

客厅里,电视新闻上播放着一起杀人案的报道。

牧仲正想给拉蒙德打个电话,就看到几只鸽子飞了过来停在了阳台上。

看到这,他心头一动,自己要找罪犯,动物似乎是不错的选择。

想到这,牧仲直接伸出手,就见三只鸽子煽动翅膀落在了桌子上咕咕的叫着。

心里想着该找什么人弄几只猛禽回来的牧仲,抓过一只鸽子,一个御兽诀印在鸽子身上。

被一丝真元洗礼的鸽子肉眼可见的大了一圈,眼神更是变得有神,犀利。

‘没想到在这个世界用起术法来如此轻松。’牧仲心里想道,随即把另外两只鸽子也打上了烙印。

“可惜,还是不够厉害。要是有金雕之类的猛禽就好了。”

给三只勉强能用的鸽子喂了点食物,嘱咐了几句之后,牧仲就离开了家门。

晚上的哥谭是犯罪人的天堂。

也是他的天堂。

因为有议员被杀害,牧仲在各种阴暗的小巷里走了一个来小时,就看到三辆警车拉着警笛驶过路口。

就在他想着今天一无所获的时候,正好看到看到街对面的车里下来络腮胡子的中年人进入了门口有着一条鱼招牌的店里。

牧仲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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