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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收个打手 (1/2)

中平三年六月十六日的会议,

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它初步构建了一个国家的雏形,

并成功凝聚了国家合力。

尽管当天的讨论氛围并不热烈,

会议在不到半个时辰内便结束,

但与会者对政事的关注远超过对官职的争夺。

会上,《军人优待法》得以通过,

该法规定,每户若有一人从军,

即可免除二成五的赋税,

不过这部分税款仍需缴纳,

只是直接交付给服役的军人,

算作其收入的一部分。

此外,服役军人还可享受津贴,

其子女在入学时可享受优先权,

并减免学杂费。

同时,军婚也受到法律的保护。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军衔评定暂行方案》、

《矿产、农林渔牧法》等多部法律。

奇宣布,未来将依法治国,

不再受长官意志的左右,

确保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在礼部,设立了一个郎中司,

专门负责医疗事务,

而该司的负责人竟是琅琊宫的道士于吉。

于吉在见过蔡琰后,

认为她贵不可言,

于是前往会稽求见李奇。

在张正常的引荐下,

他终于见到了李奇。

然而,当他看到眼前的景象时,

却不敢泄露天机,

只是连称“不可说”。

随后,他向李奇请求允许在山越地区布道。

李奇对此表示质疑,

询问布道是否能解决吃饭、

赚钱或增强军力等问题。

于吉回答称,

布道虽不能直接带来这些利益,

但能够教化民心。

奇听后笑道,道教主张无为而治,

李不可杀生,但天数已定,

杀伐亦在所难免。

最终,奇没有同意于吉在山越布道,

但让他暂代郎中司一职。

自中平三年六月十六日之后,

会稽因山越的关系而极度繁荣,

人口也大幅增加,

达到了七十万之众。

山越地区也焕然一新,

各地均修建了大路,

交通极为便利。

到处都在大兴土木,

开垦田地,开采矿产。

奇因此拥有了充足的粮草和强大的军队,

实力大增。

进入中平四年,

通往外国的航道相继开通,

包括倭国、朝鲜、交趾、吕宋、勃泥、沙捞越等地。

中国的特产如丝绸、茶叶、兵器和米酒等被贩卖到国外,

换回了巨木、香料和珍珠等珍贵物品。

第一年的贸易就取得了巨大的盈利,

引来了许多人的羡慕。

然而,会稽每年在朝廷中的花费也相当巨大,

包括贿赂大将军、大臣和太监等。

同时,奇还需孝敬上司扬州刺史刘繇。

但人心不足蛇吞象,

有人向刘繇进言称奇野心勃勃。

于是,刘繇派人送来委任状,

任命李奇为豫章太守,

并打算委任王朗为会稽太守。

李奇得知后,对左右表示:

“我辛苦打下的基业,岂能拱手送人?”

于是称病不就豫章太守之职。

而王朗欲上任会稽太守时,

却遇到了诸多困难,

甚至有人想要加害于他。

最终,王朗不得不避往吴郡,

虽有会稽太守之名,

却无太守之实。

李奇则借此机会脱身,

带着宗永生等人在山越各境视察民情,

嘘寒问暖,解决民生问题。

他的政务工作自有专人负责,

而他则主要负责制定大政方针。

他采用后世的管理方法,

将权力下放给手下人,

并美其名曰“信任诸君”,

实则也是一种偷懒的表现。

然而,这种做法却赢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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