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平三年六月十六日的会议,
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它初步构建了一个国家的雏形,
并成功凝聚了国家合力。
尽管当天的讨论氛围并不热烈,
会议在不到半个时辰内便结束,
但与会者对政事的关注远超过对官职的争夺。
会上,《军人优待法》得以通过,
该法规定,每户若有一人从军,
即可免除二成五的赋税,
不过这部分税款仍需缴纳,
只是直接交付给服役的军人,
算作其收入的一部分。
此外,服役军人还可享受津贴,
其子女在入学时可享受优先权,
并减免学杂费。
同时,军婚也受到法律的保护。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军衔评定暂行方案》、
《矿产、农林渔牧法》等多部法律。
奇宣布,未来将依法治国,
不再受长官意志的左右,
确保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在礼部,设立了一个郎中司,
专门负责医疗事务,
而该司的负责人竟是琅琊宫的道士于吉。
于吉在见过蔡琰后,
认为她贵不可言,
于是前往会稽求见李奇。
在张正常的引荐下,
他终于见到了李奇。
然而,当他看到眼前的景象时,
却不敢泄露天机,
只是连称“不可说”。
随后,他向李奇请求允许在山越地区布道。
李奇对此表示质疑,
询问布道是否能解决吃饭、
赚钱或增强军力等问题。
于吉回答称,
布道虽不能直接带来这些利益,
但能够教化民心。
奇听后笑道,道教主张无为而治,
李不可杀生,但天数已定,
杀伐亦在所难免。
最终,奇没有同意于吉在山越布道,
但让他暂代郎中司一职。
自中平三年六月十六日之后,
会稽因山越的关系而极度繁荣,
人口也大幅增加,
达到了七十万之众。
山越地区也焕然一新,
各地均修建了大路,
交通极为便利。
到处都在大兴土木,
开垦田地,开采矿产。
奇因此拥有了充足的粮草和强大的军队,
实力大增。
进入中平四年,
通往外国的航道相继开通,
包括倭国、朝鲜、交趾、吕宋、勃泥、沙捞越等地。
中国的特产如丝绸、茶叶、兵器和米酒等被贩卖到国外,
换回了巨木、香料和珍珠等珍贵物品。
第一年的贸易就取得了巨大的盈利,
引来了许多人的羡慕。
然而,会稽每年在朝廷中的花费也相当巨大,
包括贿赂大将军、大臣和太监等。
同时,奇还需孝敬上司扬州刺史刘繇。
但人心不足蛇吞象,
有人向刘繇进言称奇野心勃勃。
于是,刘繇派人送来委任状,
任命李奇为豫章太守,
并打算委任王朗为会稽太守。
李奇得知后,对左右表示:
“我辛苦打下的基业,岂能拱手送人?”
于是称病不就豫章太守之职。
而王朗欲上任会稽太守时,
却遇到了诸多困难,
甚至有人想要加害于他。
最终,王朗不得不避往吴郡,
虽有会稽太守之名,
却无太守之实。
李奇则借此机会脱身,
带着宗永生等人在山越各境视察民情,
嘘寒问暖,解决民生问题。
他的政务工作自有专人负责,
而他则主要负责制定大政方针。
他采用后世的管理方法,
将权力下放给手下人,
并美其名曰“信任诸君”,
实则也是一种偷懒的表现。
然而,这种做法却赢得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