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晃时间过去了半年,阿鲁浑河畔的汉军营地愈发庞大,被称之为汉城。
不单单是三千人的青壮被训练成骑兵,一人三马,身披甲胄,配有长枪、骑弩、弯刀,营中的工匠源源不断的产出优良铁器、瓷器、酿造出高度数的酒,赢得了蒙古人的喜爱。
渐渐地,这座汉城成为了交易中心,从蒙古王公贵族那里得到的金银珠宝全都被换成了各类物资,皮革、生铁、牛羊马匹等等,堆积如山。
得益于‘金刀驸马’这个身份,蒙古帝国内部有许多人对郭靖虎视眈眈,却不敢下手。
“呜呜!”
十月下旬,悠扬的牛号角声在营地中响起,传遍四面八方。
一个个穿着黑色武士劲装,外罩皮甲,手握精钢长枪的汉人青壮面无表情的站在阳光下,他们身边是一匹匹膘肥体壮的高头大马,这都是韩宝驹精心挑选喂养出来的优秀战马。
“唰!!!”
一身银甲的郭靖赫然翻身上马,顺手从旁边士卒那接过一柄方天画戟,英武身姿映入每个人眼中。
在场的三千汉骑无不眼眸露出炽热的崇敬,那些工匠、妇孺已经全部收拾齐整了,成群结队的牛羊被驱赶着,还有一匹匹驮马拉着满载物品的木车等候在侧。
今天是一个特殊的日子,五千户汉人即将南下,对他们来说,那是距离中原故土更近一步,没有谁不激动。
“郭靖!”
“郭靖安答!”
华筝、拖雷站在人群中,注视着骑在赤色汗血宝马背上的郭靖,忍不住唤了声。
“嗯。”
郭靖只是给了二人一个眼神,手中方天画戟斜指,沉声大喝:“弟兄们。”
“南归!出发!”
“是!”
三千汉骑发出齐声怒吼,一个个翻身上马,面容肃穆。
“哒哒哒!哒哒哒!”
伴随着沉闷的马蹄声响起,郭靖亲领一千汉骑在前开路,余下两千骑护佑着工匠、妇孺、辎重。
太阳高高升起,正午时分,一行庞大的队伍就这样离开了阿鲁浑河畔,离开了哈拉和林,向南迁移而去。
在他们走后,拖雷的三千户蒙古族人迁入了汉城,这是他跟郭靖早就约定好的事情,这座营地经过半年时间的建造,各项设施齐备,俨然似一座城池,这可比草原上那些毛毡帐篷住着更舒服。
“华筝。”
“该回去了。”
注视着郭靖的队伍消失在了地平线,拖雷拍了拍华筝的肩膀,说道。
“四哥。”
“我想要自己的部众。”
华筝似乎做出了一个决定,开口道。
‘什么?’
看着自己亲妹妹那坚定的眼神,拖雷心中一颤,凝重道:“华筝,这不是闹着玩的。”
“我知道,我会亲自跟父汗去说。”
同为成吉思汗的儿女,华筝很清楚拥有部众的条件是什么,那便是立军功。
蒙古人崇尚的只有武力,她想要建立自己的部众,唯一的途径就是征服敌人,战场从来不是讲究人情世故的地方,战争只有两个方向,那就是活与死。
“我支持你。”
拖雷知道华筝自幼不输男儿,性情倔强,今天的话绝不是一时冲动。
做为成吉思汗的女儿,华筝不想成为一个花瓶,她想要为郭靖做些什么,拥有自己的部众只是第一步,她还要建立信奉自己的军队,只有这样,她才能真正的帮到郭靖。
尽管这条路很艰难,可拖雷并未劝说华筝,因为他知道华筝既然下了决心,一定会去做,无论前路是否荆棘遍地,她也会奋不顾身的去做,而拖雷能给华筝的帮助只有支持。
这一天,身为成吉思汗长女的华筝加入了蒙古军队,她只有十几名侍从,却义无反顾的前往蒙、金厮杀的最前沿。
...........
河套平原,大午腊蒻山。
站在黄河之滨向北远眺,山势陡峭,生长着无数郁郁葱葱的桦木,山顶白云缭绕,山间曲径盘旋,峡谷幽深,更有山间青石耸立,峨然数十丈,崖下泉流汩汩,叮咚悦耳。
时有苍鹰栖落于古树头或断崖上,耸翅缩颈,静若灰黑色岩石,一旦倏然飞起,那凶悍矫健的身姿和凄厉的嘶鸣,颇有大鹏展翅扶摇上九霄之气势,令人敛声息气,神情肃然。
“哒哒哒!哒哒哒!”
马蹄声打破了这里的清幽,两股迥然各异的骑兵正在山脚下的草原厮杀。
为首一人骑赤马,一身亮银白甲,单骑入敌阵,手中方天画戟频频挥舞,所过之处,敌人无不身首两分,凶残至极,遍地都是一片血腥。
“咻!咻!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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