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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包裹 (2/2)

一介绍。

从本章始,说说危险现实化理论。其含义为行为与结果满足条件关系,且行为的危险已经现实化为侵害结果时,才能将该结果归属于行为。也即,行为与结果存在因果关系。

前述“条件关系”中的条件为充分条件,比照条件说的“无A则无B”,该理论的公式相反,为“有A则有B”。有我拿刀捅张三的行为,才有张三的死,肯定因果关系。而不是条件说那样,无我捅张三的行为,张三就不会死。

再来说一下什么是危险的现实化,我拿刀捅张三,有高度致其死亡的危险,薄薄的刀刃顺着我手部的推力进入张三心脏的那一刻,这种危险就已显化;随着我手向张三心脏持续发力,刀成功地进入张三心脏,接着死亡,死亡的结果就是我拿刀捅人这一危险行为的现实化。

结合危险现实化理论,着重来看在存在“介入因素”的场合下,究竟把结果归属于行为人还是介入者。

对于刚提及的“行为人”和“介入者”,引入一个模型,以供准确理解二者。还是我杀张三未遂,张三被烧死在医院的那个案例说事儿。

得了,字数已超,下一章节继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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