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还没有雾霾,没有大气污染,东北严冬的早晨,虽然清冷,但是阳光明媚,沁人肺腑。
叶辰,灵魂来自五十年后,同样的名字,身体却是别人的。
这具身体可比原身的强上好多,身高一米八,相貌俊俏,最主要的,二十一岁的身体,健康!!每天早晨都是原气满满!
魂穿过来三年了,三年前的叶辰,正好赶上最后一波知识青年的上山下乡浪潮。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就基本停顿,八零年开始回潮。
但是下乡虽然停了,回来却不是那么顺,直到八十年代中后期,近两千万知青大军才回城完毕。
叶辰在乡下呆了三年,倒是不急着回来,因为他有太多事情要做,知青点人少,环境虽差,胜在没人发现他的秘密。
他前世出生在九十年代,并没有这时候的生活记忆,但是看过很多这时候的书籍,影视作品,对这个时代的历史走向,还是有大体印象的。
所以三年时间里,他写了十几本的东西,都是有关未来的知识点,这些,以后要慢慢用到的。
魂穿最开始,他并不是很适应,甚至很排斥。
毕竟前身是资产几千万,财富自由的中产,生活惬意舒适,忽然来到啃苞米,烧大炕,用苞米叶子擦屁股的大东北八零年代,太不习惯。
但是很快他就适应了这种生活。
本身也是东北人,生活习惯没问题,这时候民风淳朴,而且最苦的日子已经过了,生活已经慢慢变好。
最关键就是每天早上的原气满满,让他感受到自己真的重活了,年轻了。
我至少还有五十年,打造我的新生活!
运气好的话,还能改变自己之前不满意的社会习俗,和某些既成事实。
八一年了,几年之内,国内就会加速开始变化,第一批公知已经出国了,两年后就该有春晚了,三年后就该得第一块奥运金牌了。
这是最好的年代!
叶辰脸上挂满笑意,走向前面大院门口的收发室。
这年头别说手机,固定电话都还没有普及,只有大院收发室有一部老式固定电话。
收发室又叫传达室,这个年代,所有公共单位的大门处,都有这样的设置。
职能就是上传下达,收发信件,代接电话,同时兼顾安保职能,负责筛查进出大院的可疑人员。
收发室是两间房,里面那间是方大伯和王姨的住所,外间就是收发室。
真正的收发员是方大伯,他的职责就是二十四小时守住大门,因为要值夜班,所以白天基本都是王姨代她行使责任,两口子挣一份工资,二十四小时不停地干,也只有这样的年代才会有。
“王姨!有我的信嘛?”王姨看着叶辰,露出会心的笑意,她对叶辰既是佩服,又是赞赏。
小伙子长的帅,人又好说话,经常有年轻姑娘来找,电话和信件也多。
比如刚才出去的梁春燕,她父亲是轻工局局长,家住在轻工局宿舍楼,离这里七八里路,骑自行车要二十分钟。
能让局长千金主动上门追的,整个大院也就是叶辰了。
“还别说,刚刚来了你一封信,但凡早几分钟来,我就让小梁姑娘给你带过去了。”
王姨说着拿给他一封信,叶辰顺手接过,瞥了眼信封,身体忽然僵住。
发信地址是广东,难道说……
他把电话话筒夹在脖子和肩膀之间,迫不及待撕开信封,里面有一张信纸,还夹着另一封信。
那封信的信封样式精致讲究,材质和印刷都和内地的完全不同。
叶辰一眼看到信封上的地址,是繁体印刷的。
看来是过稿了!
他再看了眼那张信纸,上面果然有“非常重视……已经同意约稿……特意来信与你商洽”等字样。
“谢谢王姨了。”跟王姨打了个招呼,就急匆匆拿着信往回走。
边走边拆开那封来自香港出版社的回信。
这是一封打印的繁体字信件,上面写的大体意思是您的来稿已阅,我们非常感兴趣,如果能保持质量的话,我们愿意以千字百元的价格约稿,每七万字,也就是两百页文稿,结算一次。
末尾是一个很工整的签名:郭文侠。
叶辰知道,郭文侠是这家香港出版社的老板。
自己发给他们的试稿,看来是得到了认可。
这事儿说来话长,叶辰自从习惯魂穿的身份之后,就对下乡插队并不反感,因为这让他有了独处的机会。
知青点几乎每天都有人离开,却没人再来,村里也不怎么给他们安排重活儿,工分倒是没少记,因为这时候已经过了最差的时候,加上东北解放以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