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顾十娘又松了一口气。
程思同殷勤地给她盛了一碗粥,道:“尝尝看,你进来有些咳嗽,吃点百合润肺。”
百合洁白硬朗地夹杂在白粥中,还带有一些青菜丝。顾十娘心中微微一动,但转念一想,上次他们在逃难在破庙中,条件简陋之下,程思同熬的野菜汤虽然不甚美味,倒是也能入口。
所以这人应当是会做饭的,许是菜品色香味不占了个色而已。
她舀起一勺吃了一口,程思同满脸期待,就像是一只摇着尾巴求夸奖的小狗。
顾十娘面无表情地咽下粥,又夹了一口青瓜炒鸡蛋,蛋中有壳,喝了一碗苦瓜汤,苦似黄连还夹着一股腥味,仔细一看,汤中还放着昨天杀鸡剩下的鸡心、鸡肝,他还贴心地细细切碎了,存心教人看不清。
“挺好的。”顾十娘放下碗筷,道:“小土豆醒了吗?”
“还没,昨晚闹到很晚,现下起不来。”程思同回道。
顾十娘点了点头,道:“小土豆从小就有一个习惯,早起的时候只吃我做的东西,说是旁人做的他马上就能尝出来,灶台上还有昨晚烙的饼,等他起了你热一热给他,不许吃其他的,免得吃太多积食。”
从小,他不是你拣来的吗?豚猪耳朵动了动,听着某个女人面无表情地骗人。
对一个失忆的人撒谎,真是无耻。
“是,小孩脾胃弱,最怕积食。”程思同点点头,赞同道。
“噗嗤!”苏先云再也忍不住笑出了声。
程思同冷冷地瞥了他一眼,苏先云笑容突然间便梗在了脸上。
顾十娘并未看到两人的异常,五脏六腑一大早便受到了搓磨,她背起背篓就下山去了。
“说你忘了,又不知道你是真忘还是假忘,是忘了一部分还是真的全忘。”苏先云手指敲着桌子,若有所思地看着程思同。
程思同将顾十娘吃不完的粥全部倒进猪槽中,肥猪哄抢而空。
“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就看苏兄信什么了。”
“……”
“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就看苏相心究竟在何处……”
苏先云瞳孔猛然一缩,猛的看向程思同。
顾十娘摘完药草,沿着熟悉的山路下山,一路在想着如何能在程思同养伤期间过好日子。
她的银钱已经花得差不多了,一家五口再加一条狗,就凭两个饭量巨大的大男人,五天前刚换的十斤大米已经见了底。
她行商多年,从未为五斗米折过腰,除非……除非她恢复灵力,能找到灵药卖给不差钱的修士一派……
她想得出神,脚下一崴踩进了一个大坑里,坑中积了昨夜后半夜的雨水黄泥,她身上顿时湿了一大片,背篓里的草药已然打湿,算是彻底废了。
她从坑中出来,打算先回家换身衣裳。
走了几步路又发现一个大坑。
顾十娘瞧了那坑的形状,微微蹙眉,她继续往前走,等到再一次遇到一个形态相差无几的坑洞后,便打算留下来。
这是山精穷兔的脚印。
这种兔子吸收了山地之灵幻化而成,兔耳朵内旋带粉,形态美极,性格温顺,惯会讨巧卖乖,达官贵族们好养之。
所以价格奇高,逮上一只就够她们一家全年开支。
但这兔子格外缠人,饭量极大,吃得多拉得多,每天的排泄物就需要几个人力联合才能清扫干净,不然臭气熏天,极其恶心人。
故而这萌物除了美貌别无优点。
顾十娘这会儿一穷二白,若是不小心烂在手里,那就麻烦了。
她脚步一顿,毫不犹豫地踩上草丛,远离穷兔脚印方向。
难怪她觉得诡异,这山分明离村庄很近,却很少见到人烟,合着都是在躲避这种玩意儿。
直到......
火红的蓬松毛发,柔顺光亮地平摊开在一只十米高的巨兔身上,它眼睛黑亮,带着纯顺无辜,从高处看向这个小小的人类。
“喵喵。”
“你不是猫。”
“叽叽叽。”
“你也不是鸡。”
“汪汪汪!”
“……算了,你跟我走吧。”
到时候卖个好价钱。
穷兔眼睛发亮,用它巨大的毛绒绒的脑袋蹭了蹭顾十娘。
“叽叽。”
顾十娘被它顶得往前一趴,差点又摔了个大马趴。
“你叫叽叽?”
穷兔柔顺地贴了贴顾十娘的脸。
“叽叽。”
“......你的名字还真是独特。”顾十娘被它蹭得脸发痒。
“叽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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